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十七)
(十七) 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根据本意见,报请地方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研究出台配套政策,保障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投入,推进城市地质工作任务落实。做好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与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将城市地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和矿业权出让合同,落实相关建设开发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快建立城市地质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资料信息汇交共享机制和地下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纳入国土资源管理主流程,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监测监督、执法监察等管理环节有机衔接,推动形成数据驱动型地下空间资源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城市地质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