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七)
(七) 发挥地质调查在地下空间、资源开发中的先导性作用。以地质调查为基础,科学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并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空间性规划做好衔接。探索实行地下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对规划确定的公共安全、人防工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途空间实行优先控制和严格保护。按照“可持续消费和生产”(SCP)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地下空间资源的商业性开发和地热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对深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储备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