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四)

(四) 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第三条第三项修改为“依据《条例》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进出境等相关事项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