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6)

(6) 其他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情形。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和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查处职责的,不得以玩忽职守、渎职等名义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