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12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处罚决定 12.4.2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注意事项 (1)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1) 12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处罚决定 12.4.2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注意事项 (1)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作并加盖其印章,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作。 12.4.2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