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10 案件审理 10.1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2014年) 10.1 10 案件审理 10.1 审理基本要求 承办人员提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后,执法监察工作机构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审理人员对案件调查报告和证据等相关材料进行审理。审理人员不能为同一案件的承办人员。 10 目录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