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开庭审查:

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

申请人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审查的;

复议机构认为需要开庭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