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2012年)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201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被申请人没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但决定履行的,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并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关。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