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六条 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