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要求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

询问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测、拍照、录音、摄像,查阅和复印相关材料;

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