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 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 第八条 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设立接待场所并配备必需的设备。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