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四、 四、 合理设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一) 明确责任范围。保险条款载明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因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投保企业或被保险人为… (二) 确定责任限额。投保企业依据食品风险、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可能造成的损害范围、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足以赔付食品安全损害的责任限额,并据此投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会… (三) 厘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综合考虑投保企业的行业种类、生产经营规模、历史损失等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费用调查,按照风险损失原则,确定保险…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