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九条 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撤销或者合并前款所列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九条 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撤销或者合并前款所列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撤销或者合并的理由; (二)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 (三)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的分流。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