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十八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编制管理 第十八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 机构领导职数和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