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各口岸城市要密切跟踪相关国家和地区疫情走势,整合各方面对入境人员、入境物品、重点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的数据,加强阳性结果分析。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和物品,相关方面要及时按规定采取加密核酸检测、限制入境流量、航班熔断等措施。对入境口岸通道、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对工作人员家属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均纳入当地应检尽检、免费检测范围;可根据当地疫情风险,适当扩大重点区域和人员核酸筛查范围。坚持人员、物品、环境同监测,建立健全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网络,重点加强药店、基层诊所、民营医院管理,强化首诊报告责任。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患者和呼吸科就诊患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核酸检测列为必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