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 第六章 公文处理 三十一、 国务院工作规则(2023年) 三十一、 第六章 公文处理 三十一、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发布的命令、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由总理签署。 以国务院名义发文,经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审核后,由总理签发。 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文,一般由国务院秘书长签发;重要文件报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或总理签发。 三十、 目录 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