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5年) 第八章 会议制度 四十一、 国务院工作规则(2005年) 四十一、 第八章 会议制度 四十一、 国务院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不得要求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召开,不邀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全国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四十、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