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9年) 第四章 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9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保障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