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四、
四、 人员编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编制暂定为555名。其中:司局级领导职数82名(含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专职副书记2名,机关服务局正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3名,纪委机关室主任5名)。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编制暂定为555名。其中:司局级领导职数82名(含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专职副书记2名,机关服务局正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3名,纪委机关室主任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