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为便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综合室、一室、二室、三室、四室等5个室(副司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