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六、 中标 (三十二)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三十二) 六、 中标 (三十二) 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一) 目录 (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