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五、 评标 (二十八)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二十八) 五、 评标 (二十八)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对投标人提交的经历(业绩)证明等材料,必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