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五、 评标 (二十六)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二十六) 五、 评标 (二十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开标前集中,并在开标前开始进行不少于半天的评标培训。培训工作由南水北调办或各省市南水北调办事机构负责。培训内容应包括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所评标项目背景和概况、评标工作程序及赋分要求、评标工作纪律要求等。评标培训内容不得有妨碍评标公正性的任何倾向性意见或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签署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承担评标工作相应职责、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书面承诺。 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专家合理的劳务报酬,并负责评标专家参加评标工作时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