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三、 投标 (二十一)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二十一) 三、 投标 (二十一) 2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资质、责任等方面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