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年) (十)

(十) 南水北调主体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