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八、 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二十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十八) 八、 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二十八) 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稳步推广农村移动便捷支付,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七)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