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八、 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二十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十六) 八、 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二十六)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加强征信宣传教育,坚决打击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 目录 (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