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四、 四、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十)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农户信贷模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放款进度和回收期限。加快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微贷技术。… (十一) 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在经批准的地区开展试点。慎重稳妥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系统,… (十二) 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金融服务手续,推行通俗易懂的合同文本,优化审批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和额外费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银监…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