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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复函(2026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请示》(自然资发〔2026〕9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自然资源部关于重点林区“十五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的请示》(自然资发〔2026〕9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