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2018年) 四、
四、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
15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福建创新实施依信用风险分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把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作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重要考量因素,并根据企业风险信用状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打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正常比例和频次抽取;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严管重罚。
16
制定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
上海积极探索对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梳理200多个新兴行业企业经营范围和名称表述,制定《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解决新兴行业企业“身份认证”难题。
17
大数据监管
北京依托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开展大数据监管。通过综合工商系统数据、企业信用数据和互联网信息,形成企业的大数据全景信息视图,为实时监测年报数据异常等高风险行为、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综合监管、提高执法效能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平台已建立涉及18个监管部门、71项监管事项的风险台账,将112.45万户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占全市现有企业总数的74.67%。
18
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
上海市长宁区、杭州市余杭区对接,探索建立跨省市监管协作工作机制、跨区域网络违法行为监管协作工作机制。网络违法行为协查、违法线索及案件移送实现全程电子化,案件从录入到归档形成完整闭环管理。从协查请求到信息反馈由原先数月缩减至3个工作日内。目前,这一跨省市合作已延伸至江苏宿迁、浙江金华等长三角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