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2018年) 二、

二、 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各地区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创新举措。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业务指导,支持地方先行先试,为地方改革创新探索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