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2002年) 四、
四、 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重大社会系统工程。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