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7年) 一、 取消和调整的原则 (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7年) (四) 一、 取消和调整的原则 (四) 对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必须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取消的必须取消。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