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7年) 一、 取消和调整的原则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7年) (二) 一、 取消和调整的原则 (二) 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其中,可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自律管理的,一律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