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2007年) 一、

一、 加大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支持力度

抓好能繁母猪生产是保持生猪生产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稳定现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在本年度对养殖户(场)饲养的能繁母猪每头补贴50元的基础上,下一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每头补贴增加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