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017年)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017年) 1. 1.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