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017年)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2017年) 3. 3. 出资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有关监管内容应依法纳入公司章程。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出资人机构要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公司章程管理,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出资人机构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机制,制定监事会建设、责任追究等具体措施,适时制定国有资本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管理办法。 (二) 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 2.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