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通知(2008年) 三、

三、 减免流通环节费用

各地价格、财政、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清理针对鲜活农产品批发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项目,能免除的要尽量免除。对进入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工商管理费等各类费用一律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