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2017年) 六、

六、 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