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2004年) 二、 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 (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2004年) (一) 二、 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 (一) 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建设等部门要在2004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抓紧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对其他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要进行清理,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在清欠的同时,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逐步建立工资支付监控、欠薪保障、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制度。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