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2002年) 未核定质监稽查队伍编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在核定编制前,应按上述要求保证现有稽查队伍人员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