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4年) 四、

四、 培育和建设更加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和资源共享。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开辟毕业生就业的专门窗口,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培训和招聘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严格规范各种毕业生招聘会秩序,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护毕业生人身安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制度,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要及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