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2010年) 三、 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2010年) (十三) 三、 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三) 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海关总署负责)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