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2010年) 三、 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2010年) (十二) 三、 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十二)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投资中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应急、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商务部、知识产权局牵头) 引用法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2006) 三、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