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年)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请示》(国人口发〔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请示》(国人口发〔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