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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复函(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人口计生委: 你委《关于调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的请示》(国人口发〔2007〕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根据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同意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如下: 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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