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延东 国务院副总理 相关版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