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对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相关版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