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相关版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