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2003年) 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2003年) 五、 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正确引导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对产品供大于求、经济规模不足、市场竞争力差的高耗能企业,要清理和调整自行颁布实施的优惠电价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可以在必要时组织检查,进行整顿。各地政府和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绝不允许搞煤炭价格同盟,搞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干预企业市场采购。 四、 目录 六、